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关系,在逻辑上如同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的关系,是一个领域的两个方面: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改进,社会管理又引领社会建设方向。
我们的社会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的历史性突破。这种突破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中国的社会建设把民生问题纳入到体制性层面加以解决,而且已经走上了体系化制度安排的道路。这是在过去中国封建历史上不曾有过的。尤其是今天中国的社会建设实践,已经将民生本身凸显为社会发展的纲领性目标。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突破。第二,社会建设实践已迈进探索社会正义最好实现方式的阶段。实践表明,仅仅依靠经济富裕,社会正义未必能够实现。今天的社会建设实践,已经在探索富裕基础上的社会公平。而这种社会正义实现方式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从未有过的。
中国社会建设实践上的历史性突破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中国社会管理的实践还没有很好地适应这种要求。就社会管理而言,当我们把“社会公正”作为纲领性目标时,我们就在理论上真确地把握了“和谐”的真义,明确了“和谐”的实质是“公正”。而在实践上,我们将不再片面追求“稳定”本身,最终使社会正义作为社会管理的纲领性目标,我们就敢于面对各种挑战,就能够探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学理、能够阐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道理、能够创建适应社会建设实践和社会管理实践的新伦理,以创造一个“管之者寡,理之者众”的新局面,最终使我们的社会走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