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概念,初步明确了改革开放初期道德建设的目标。
1981年,全国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着重阐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任务和指导方针。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1997年4月21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门负责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家庭美德规范,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民道德体系。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战略任务。
200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
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评选表彰了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各地也广泛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体要求。(本报记者 赵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