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2月18日电(记者郑晋鸣)公务用车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2011年,江苏省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借用军警号牌专项治理”作为公车治理的重头戏,成效显著。经江苏省纪委与驻省军队、武警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全省共清退军车号牌38副、武警号牌164副,12438副公安民用专段号牌(苏O)已全部取消,收缴违规使用的警灯警报器1951件。
今年1月,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决定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并将治理违规使用军警车辆号牌列为整改工作重点。
随即,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军警号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均纳入治理范围。治理内容则包括两方面:公务车辆违规使用军警(含军队、武警、公安)号牌;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一律视为违规。
省纪委等各相关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组织全省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扎实开展治理工作。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了自查指标并规范自查口径,对所报数据进行细致审查,对虚报、漏报等责令返工重报。
5月起,江苏开始对继续违规使用军警号牌的行为及拖延不交军警车辆号牌、警灯警报器的单位实施严格查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省武警部队开具号牌退还收条139张。7月,省公安厅向社会承诺,8月1日起全省“苏O”特权车牌停止使用,自此,1995年启用的“苏O”公安专段号牌彻底消除。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表示,公安车辆现和普通老百姓的车辆一样接受统一管理和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