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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改革审批体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10版)

        本报讯(通讯员林亮 记者潘剑凯)合计31个审批及关联的服务事项,原来需要10个处室(单位)和60余位工作人员参与,现在集中由行政审批处15人办理;原来事项分散在5个受理点受理和办理,现在由行政审批处一个“口子”受理和办理,按照承诺时限,办事群众到时就可以直接从行政审批处办事窗口领取批文……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办事群众最直观感受就是行政审批“婆婆”少了,效率高了。这得益于近年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改革行政审批体制,大力推进机构职能、服务方式转变。

        2010年10月,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内设机构”的“三不”原则和“撤一设一”原则,该局设立专职行政审批机构——行政审批处,统一行使原各业务处室分散的行政审批职能,并整体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目前,由行政审批处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共计31项,囊括了国土资源部门核心权力。

        在将分散的审批权集中到行政审批处以后,该局任命行政审批处处长为审批“首席代表”,把原由局长、多名副局长分别行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授权给“首席代表”,实现了行政审批权的纵向剥离,做到了完整、有效、彻底授权。

        与此同时,明确要求原审批处室将工作重心转向政策研究、业务监管,推动职能转变,同时,还要分工负责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

        国土部门的许多审批事项是综合性审批,一般要由多个内部处室进行串联或并联审查,一旦某一个处室提出异议或搁置,整个审批流程就会“卡壳”。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该局在集中审批的同时,在审批处内部也摒弃了传统的并联模式,对同一审批事项除实行经办人、副处长、处长的层级分工负责制以外,同一层级内不再分工并联操作,实行“一人一事”审批制。实行这一方式审批后,审批责任清晰,审批过程可控,审批时间可以预期,为走出职能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传统审批困境作出了大胆的探索。

        据介绍,通过横向部门行政审批权归集、纵向层级间授权和新型审批运行方式,实现了机构职能的重构和优化,使在原运行机制下提速增效已达极限的行政审批效率有了提升的空间。仅授权“首席代表”直接审批一项,原由副局长审批的事项即可减少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由副局长、局长审批的事项可减少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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