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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视 点

    韩国应妥善处理“海警遇难致死案”

    作者:石 河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08版)

        12月12日发生的韩国海警因公遇难致死事件,本来是一起中韩民间渔事纠纷,近几日却在韩方的鼓噪下,迅速升温。在事发之日上午11时50分许,韩国外交通商部召见我驻韩大使,就“韩方海警被中国船员刺死案”向中方表示“强烈抗议”,嗣后,韩方媒体又发表一系列不当言论,事态开始迅速向民间扩散。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外,这两天成为反华闹剧的表演场,在焚烧中国国旗的同时,痛骂中国渔民是“海盜”,要将中国大使馆化为“焦土”的过激言论震耳欲聋。无独有偶,13日下午,韩国驻华大使馆一块窗玻璃突然破裂,在没有搞清原因的情况下,韩国媒体和政府又大肆炒作中国人用钢珠弹射击韩国使馆,这给本来就发烧的“海警遇难致死案”又浇了一盆热油。中国迅速成为韩国上下痛恨的国家。

        韩国海警在执行公务时不幸遇难身亡,中国国民都深感遗憾。但是,笔者更为遗憾的是,韩方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得极不冷静,以一起尚无定论的民间“伤害”(自伤、误伤等各种可能性都不能排除)案件为借口,大做文章,甚至扬言以后要通过枪杀中国渔民来制止类似事件,进而诱发国内的反华情绪,出现数百人冲击中国大使馆的非常事件。

        笔者不在事发现场,不知道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因为韩国海警的粗暴执法引起中国渔民的强烈不满,进而“激情伤人”,还是在肢体冲撞中造成误伤,还是韩国海警自伤,在没有充分调查之前,谁也不能妄下结论,包括韩国政府。但是,有一点很清楚,即使是中国渔民激情杀人,也是中国公民的个案,不是中国的国家行为,绝不能因为此个别案件而与中国的外交军事政策无端联系在一起,疯狂地攻击中国、辱骂中国人。至于因此而出台“开枪”政策,就更不可取了。

        冷静下来思考:

        这是跨国纠纷,涉及两国国民的感情,对于这样的事件,应该加强引导,尽最大努力限制在个案范畴,切莫上升到国家层面,因个别事件诱发国与国之间的冲突。现在,韩国正犯这样的错误。

        在没有界碑的海上,大量跨境行为并非出于故意。像示威者喊出的那些口号,说什么“中国人是海盗”云云,显然小题大做。海那么阔,浪那么高,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漂过控制线。遇到这种状况,执法人员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醒、劝导。他们就是普通的渔民,没有枪支、没有弹药,完全跟着鱼群走,目的不过是多打几条鱼。即使于法不容,也不是大逆不道之罪。如果你带着情绪,尤其是歧视的情绪去执法,上船就打、就抢、就抓、就砸,要想渔民不反抗,估计很难。因为,你不是在制止他的跨界行为,你是在要他的命!

        如果允许海警对中国渔民开枪后果更加堪忧。开枪不是小事,对他国公民开枪就更不是小事。如果韩国海警被允许依据自己的判断开枪,枪杀了中国的无辜渔民,那么,这就是严重的国际政治问题。搞不好,就会引起两国的军事冲突。而中韩一旦爆发军事冲突,整个半岛都不会平静。韩国好不容易搞成今天这个样子,估计会毁于一旦。

        中韩的战略伙伴关系,对两国都很重要。在大多数中国人眼里,韩国人是朋友。在中国国内,从未出现过抵制韩货的口号。所以,韩国企业在中国国内是比较成功的,像三星、LG、现代等,都是生机勃勃的。因此,中韩两国都有义务像珍惜眼睛一样珍惜两国关系。因一件个案而忘记两国关系大局,做一些过激的举动,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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