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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成为我国政府工作常态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5日 10版)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郭丽君、陈恒)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国务院于日前专门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岐山副总理任组长,包括29个成员部门单位。在此基础上,各地方也要陆续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的常态化。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我国政府在全国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犯罪活动,遏制了侵权假冒多发势头。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美国、欧盟驻华使馆致信王岐山副总理和商务部部长,对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果,都给予了积极评价,最近美国杜邦公司、孟山都公司等权利人专门在这方面对他们商品涉及的专利和商标的权益保护表示感谢。

        姜增伟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并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的需要。为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果,国务院指导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工作机制。姜增伟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这也是当前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与阶段性专项行动相比,常态化工作机制更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这一点中国政府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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