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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卫生部:

    扩大献血人群年龄系个别建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4日 06版)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张蕾)针对有媒体关于“中国正酝酿修改《献血法》,拟将献血年龄从18周岁至55周岁放宽至17周岁至60周岁”的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这还只是个别专家的建议,卫生部并没有启动与之相关的工作。目前我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没有禁止其他年龄段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权利和义务。

        据悉,目前全国年采血量为3935吨,每天需要约7万人献血。按医疗服务量的增长进行初步测算,到2015年,每天需要约12万人献血。邓海华指出,中国的无偿献血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基础比较薄弱。全国人口献血率只有千分之八点七,远远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千分之四十五点四和中等收入国家千分之十点一的水平,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千分之十的标准,也比我国台湾、澳门、香港等地区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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