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冯永锋)记者今天从环境保护部获悉,自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对外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公众热烈响应,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截至本次征求意见的结束时间12月5日24时,受到通过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的各类意见1500余条。主要意见和建议有——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建议调整标准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文本内容;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标准实施后,政府、企业、组织、公众等有关各方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