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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观者有心

    “电视剧不得插播广告”顺应民意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14版)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规定全国电视台自明年1月起,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这一决定可谓顺应民意。长期以来,观众在收看电视剧的过程中,总是被频频插播的广告打断,这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收视心情。然而,由于电视观众所处的弱势地位,观众对此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如今,广电总局下发“禁广令”,此举值得称道。当然,广电总局在下发“禁令”的同时,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让“禁令”成为严肃的“紧箍咒”,切不可让“禁令”沦为摆设,不能让此令仅限于纸上谈兵,公众期待着如此“禁广令”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陕西石泉 陈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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