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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5日 星期一

    时代先锋

    执法为民耀检徽

    ——记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喜兰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5日 03版)

        一头短发、一口方言,面容清癯、身躯纤弱。乍见郑喜兰,用唐山方言讲就是:“这个女人忒普通了!”

        然而,就是这个“忒普通”的女性,18年来连破大案要案难案,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57项(次)荣誉及奖励,被群众誉为“执法为民的好检察官”。

        “作为检察官,人民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

        2005年1月初,一家国有集团公司下属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刘某携巨额公款潜逃。为逃避抓捕,刘某提前购买了反侦查书籍,更换了姓名,办了假户口、假身份证,做了整容手术,从小贩手中买了100多张非实名的手机卡,可谓机关算尽。而当时年关临近,一旦公款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殆尽,即使案子破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接到报案后,担任专案组组长的郑喜兰率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辗转河南、广东、内蒙古、新疆等地,对刘某追踪抓捕。当个别办案人员流露出临近春节想回家过年的想法后,郑喜兰坚决地说:“犯罪嫌疑人所携公款可能正是务工人员工资,想想他们没钱过年,咱们这个年能过得踏实吗?”通过大量的梳理排查,最终在春节的鞭炮声中,郑喜兰一行在乌鲁木齐市一处隐蔽的居民小区,将刘某及其女友鞠某擒获。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必须要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郑喜兰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对于涉及民生的工作,她总是格外关注。2010年9月,一所小学新建校舍的质量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郑喜兰敏锐地捕捉到背后的渎职和腐败信号,她说:“教育事关民族兴衰,绝不能让豆腐渣工程危及学生安全!”查办了相关人员后,郑喜兰要求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她特别强调:“查办官员渎职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惩前毖后、教育干部,促进依法行政,使人民群众免遭无辜伤害和非法侵害。”时隔不久,孩子们在安全教室上课的消息传来,郑喜兰欣慰地笑了。

        “服务人民,是我的人生追求和最大快乐”

        郑喜兰刚毅果敢的性格,在查办案件时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则表现出女性的温柔细腻。同事们发现,她在向李大钊塑像举手宣誓时流泪了,在院里庆“八一”晚会上,听同事们高唱“为了谁”时流泪了。在与群众打交道时,她总是怀着深厚感情做工作,是公认的“热心肠”。她说:“党员和群众是一家人,要让百姓感受到党就在身边。服务人民,传递温暖,是我的人生追求和最大快乐。”

        2004年深秋的一个傍晚,正在单位加班的郑喜兰听见有人在办公楼里喧哗,便走出办公室。她看见楼道里站着50多位情绪激动的来访者,便走到他们中间,大声说:“我是副检察长,你们有什么问题,到我办公室来说!” 

        这是一起多次集体进京上访告村官违规违纪的信访案件。郑喜兰耐心地听来访者反映问题,一边记,一边讲解。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当得知上访群众还饿着肚子时,她让干警买来两大盆热腾腾的水饺给村民们吃。碗筷不够,她带头挽起袖子和村民们一起从盆里用手抓饺子吃。老百姓被她的真诚感动了,一位长者临走时拉着她的手说:“郑检察长,我看你是真心要给咱老百姓办事的正派人,今天我们大家相信你,哪儿也不去了,就等你们的调查结果!”

        对群众的承诺绝不能打折扣!郑喜兰亲自指挥专案组加班加点,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调查走访了150多位证人,调取的有关书证整整组装了三大本卷宗,最终查清了所有问题,将个别村官的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到有关部门处理。群众对检察院的查处结果和答复非常满意,一件越级群体上访事件被有效地化解了。

        “办案有她带领,我们就有主心骨”

        当一名学习型检察官,既是郑喜兰对部属提出的要求,也是她的自觉行动。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她很快能全篇背诵,参加大赛获得了第一名;1998年,她通过竞赛,被评为河北省第四届优秀公诉人。工作中,她善于总结办案规律,亲自或组织撰写了数十篇调研文章,并于2008年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过硬的专业水平造就了高强的执法能力。18年来,郑喜兰办理反贪、反渎和公诉案件300多件,审批和督办侦监、公诉、反渎案件400多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同事们评价郑喜兰:“困难出现时,她总能找到办法;进展顺利时,她总能预见问题。办案有她带领,我们就有主心骨。”

        2004年,公安机关曾以某乡财政所出纳员张某和所长赵某共同监守自盗,涉嫌贪污犯罪移送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郑喜兰与办案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发现赵某作案存有很多疑点,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她带人经过艰苦调查,终于查清张某制造假现场嫁祸赵某的事实,避免了冤案的发生。每提起此案,赵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郑检这人忒神忒好了!如果不是郑检带领的专案组明察秋毫,我这一辈子可能都完了呀!”

        在郑喜兰领导下工作过的同事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累并快乐着,富有成就感。郑喜兰工作过的地方总会“红起来”。她曾经任职的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局”;她现在分管的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连续四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考评中位居前列。据统计,郑喜兰带过的团队中,有10多人被评为全国或省、市级各类先进模范,有20多人走上了中层以上领导岗位。(本报记者 耿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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