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自28日开始,中央文明委在中国文明网对中央文明委拟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中央文明委颁布的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今年4月,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依据国家统计局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对各地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组织向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叉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中央文明委在中国文明网对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中央文明办提出意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中央文明办协调组;邮编:100806;联系电话:010-66015864;传真:010-66011974;电子邮箱:wmgs2011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