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就业率低,减招
■到边远地区基层就业,补偿学费
■自主创业,设立扶持大学生创业资金
■就业困难,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姚晓丹)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80万人。为迎接新一轮的就业大潮,教育部今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一系列应对方法和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专业动态预警、推出机制等。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教育部将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通知》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等项目。各地要推动出台本省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要高度重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切实做好招聘录用、落实岗位、离校服务等工作,确保到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在资金、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更多扶持。要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资金,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发放工作,配合落实好减税、贴息贷款、培训补贴、落户等政策。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指定院系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安置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通知》还要求,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继续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开展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