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掐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链”

    欧阳逸清 《 光明日报 》( 2011年11月22日   10 版)

        网络作为公共信息的“资源库”、网民情绪的“减压阀”,让公众感受自由交流表达的乐趣、带来信息共享的丰富体验的同时,竟然也成为一些人“网络制毒贩毒吸毒”的场所。怀有不可告人目的、肆意编造谣言,就是网络“制毒”;不负责任地转播转载,传播谣言就是网络“贩毒”;天真的、善良的网民受到谣言的蒙蔽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利用的“吸毒者”。而这些“吸毒者”一旦“毒瘾缠身”,很可能不自觉地参与“制毒贩毒”,从受害者转变为帮凶。如此发展下去,则“网无宁日”,后果不堪设想。

        网络的虚拟空间绝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必须以“亮剑”的精神,打出“组合拳”,掐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链”。一要坚决打击“制毒者”。“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制毒者”是“社会毒品”传播链的源头。对非法恶意的“制毒者”,对帖子(毒品)不能“一删了之”,要出重拳,通过司法、行政手段将其揪出,晒在阳光底下,让广大网友认清其真实面目,触犯刑律的严惩不怠,让“制毒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比如,云南某总监传播谣言已经违法违纪,被撤职真是大快人心。二要警示“贩毒者”。没有“贩毒者”为虎作伥,网络谣言就无法传播。要加强监管,扎起厚实的网络“篱笆”,提醒不理性的网民、网站,对信息的链式传递“留个心眼”,多点理性质疑,培养独立思维能力,不当网络谣言传播的帮凶。三要教育“吸毒者”。“吸毒者”是受害者,没有“吸毒者”的参与“社会毒品”也就失去“终端市场”。有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甄别谣言,主动发声,告诉网民什么是真相、什么是谣言,让谣言“见光死”。要以先进的网络文化引导网民,帮助他们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远离“社会毒品”的危害。

        相信一系列“组合拳”的“齐给力”,让“社会毒品”链式传播分崩离析,让其“无处遁形”,网络一定会有蔚蓝清新的天空。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