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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国资委发文确保本报订阅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8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温源)国资委党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报刊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中央企业党委、委内各厅局、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要做好2012年度《光明日报》的订阅工作,不断扩大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这也是国资委首次就《光明日报》订阅工作专门下发文件。

        《通知》指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订阅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厅、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各级基层党支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所属图书馆、文化馆、宾馆、民航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上述报刊供读者阅读。

        《通知》强调,各单位用来订阅党报党刊的定额管理经费,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同时积极鼓励各单位将订阅的报刊捐赠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各单位要将订阅党报党刊情况报送国资委,国资委将汇总有关情况报送中央办公厅、中宣部,并向各中央企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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