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冯永锋)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各方高度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天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其最大调整是将PM2.5(大气中粒子直径等于或者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又称细颗粒)、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粒径10微米或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国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自1982年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先后进行过3次修订。近年来,中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新标准如果通过,预计将于2016年开始正式实施。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这两项标准的修订,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我国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