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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三峡水土保持通过验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6日 10版)

        本报宜昌11月15日电(记者吴潇怡)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水土保持设施昨日正式通过验收。截至目前,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044.07公顷,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59%,林草覆盖率达到35.48%,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在14日水利部于湖北宜昌召开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上表示,三峡工程建设周期长,征占地、挖填土石方和弃土弃渣规模巨大。他认为,做好三峡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对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和防洪、发电、航运效益稳定发挥,以及确保中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三峡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水土保持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落实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投资达9.04亿元。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牛崇桓表示,坝区水土保持设施的完成,让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生态保护效益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在设计理念、防治技术、管理模式上为我国大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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