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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中国与亚太经合组织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3日 01版)

        1989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成立。1991年11月,在“一个中国”和“区别主权国家和地区经济体”的原则基础上,中国、中国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

        中国通过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促进了自身发展,也为本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亚太地区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依托。中国对外贸易的大约70%、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70%以上来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中国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区域经济。

        作为亚太大家庭的一员,中国一贯重视并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各领域合作。中国国家主席出席了历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出了许多积极、平衡、合理的政策主张和倡议。2001年10月20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上海成功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上海共识》《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重要文件,有力推动了中国与亚太经合组织有关成员双边关系的发展。

        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除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双边、多边和地区性合作等各种渠道,为世界经济尽快走出困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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