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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目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遭到巨额罚款。同时有专家指出,如果仅仅是罚款,还不能真正解决垄断问题——

    电信反垄断:雷声大,还要雨点响

    有利于民企参与公平竞争加快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1日 05版)
    李晓宜/CFP

        11月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透露,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一石激起千层浪。受此消息影响,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股价午后急速跳水。

        当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负责人分别就涉嫌垄断一事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由此引发的关于“垄断”与“反垄断”的讨论此起彼伏。

        “断网事件”和“价格歧视”

        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调查,根源于2010年下半年发生的广东铁通断网事件。

        据了解,互联网以互联互通为基础,用户互相访问会产生流量,当用户访问其他网络时,产生的流量就需要彼此结算,以弥补建设网络和提供服务的成本。按照工信部规定,为补偿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骨干网投资,网络结算方式为其他运营商向他们单向结算。在实际操作中,中国电信却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第一类用户的结算价格一般都高达100万元/G/月以上,第二类用户的结算价格则一般只有25万—42万元/G/月。

        据介绍,一些公司在中国电信购买带宽后,自己并不使用,而是转手卖给铁通、广电等运营商赚取差价。在业内,这条路径被称为“流量穿透”。2010年8月,中国电信发文要求,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清理所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据媒体报道,短短27天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个用户拒绝缴费,并已有28210个用户面临退网。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这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据《反垄断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但与此同时,该法在第三章中也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明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有利于民企参与公平竞争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副所长杨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国企滥用垄断行为的治理端正了人们对‘国进民退’论调认识的偏差。”

        眼下,随着“银根”收紧,一些民营企业面临生死考验。最近温州民企老板“跑路”引起广泛关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在温州指出,金融贷款结构必须调整,重视对小型企业包括微型企业的支持。

        “一个是对民企的扶持,一个是对国企的规范,两件事情看上去没有关联,但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共同传达出一个信息,不论是扶持还是规范,都是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都着眼于中国经济的健康成长。”杨东说。

        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也表示,国家发改委此举有利于改善当前中国部分行业的市场环境。虽然现在并不知道调查结果,但是对一些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应该会有警示作用。

        “国家发改委对联通和电信进行反垄断调查,表明国家反垄断的力度越来越大。此次反垄断调查及最后的处罚结果,必将对垄断企业产生震慑。”杨东说。

        “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对国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是具有标杆意义的事件。”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说,“对电信运营商的反垄断调查打开了一扇门。”

        加快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据了解,自2008年《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腾讯与360之争等涉及反垄断的案件引起多方关注。于是,一些人也质疑,中国查处反垄断案例主要针对跨国公司,而不针对国内企业。“特别是部分国家尚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无疑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杨东表示。

        此次反垄断调查,是一个新的开始,而未来之路依然漫长。

        杨东说,需要客观地看到,《反垄断法》从颁布到真正融入企业经营理念之中,需要一个过程。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了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而真正落实这部法律大概经历了二三十年的时间;同样,日本1947年颁布《反垄断法》后曾经历过大大小小19次修改,大约花了五十年的时间才真正融入企业经营理念。

        自国家发改委宣布反垄断调查后,网友们期待,未来上网资费能因此下调。同时也有人担心,这次的反垄断案件最后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此外,还有人质疑,如果处以巨额罚款,电信商会不会通过提高其他的费用来弥补罚款的损失,“羊毛出在羊身上”,结果还是百姓“买单”?

        “我国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但反垄断执法机关在执法方面不太容易。”中国社科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王晓晔说。

        杨东也指出,目前反垄断领域有多个部门负责,比如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行业,工商部门负责垄断协议等相关监管,发改委则主要负责价格监督。有关专家也指出,如何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反垄断合力,还需要完善有关体制机制。

        专家们表示,垄断行为如果成立,其因此得到的好处很难用具体数字来衡量。处罚的多少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处罚来推动行业不断改革到位,真正实现企业公平有序竞争。(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本报记者 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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