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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妇女地位:数字见证十年变迁

    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看妇女进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0日 14版)
    资料图片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日前在京发布。这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年前两期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国情、妇情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9个方面。

        6成多女性健康自评“良好”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北兴村“妇女之家”里座无虚席,来自区中医院的专家正在向妇女朋友传授健康知识。专家生动、详实的讲解,使广大农村妇女对身体健康更重视了。

        近十年来,中国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意识都有所进步。调查显示,在18-64岁的女性中,64.2%健康自评“良好”,比10年前提高了9.2个百分点,男女健康自评良好的差距从12.7缩小到7.7个百分点。60%的女性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身体健康增强的同时,女性教育结构明显改善,男女两性受教育差距显著缩小。2010年18-64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00年提高了2.7年,相比男性,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的幅度更大,性别差距已由十年前的1.5年缩短为0.3年。

        与10年前相比,女性的法律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有83.4%的人知道中国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比10年前提高了9.6个百分点,其中,76.3%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观点。调查还显示,7成以上的女性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同工不同酬”、“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和“因生女孩被人瞧不起”的现象属于歧视。很多女性已开始坚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点评

        我国党和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确立,一系列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为妇女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十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财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也为妇女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 蒋永萍

        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在甘肃省武威市高坝镇蜻蜓村郑银德家的蔬菜温室大棚中,正在埋头侍弄菜苗的郑银德告诉记者,靠这个大棚,家里收入提高了很多,这是“托了媳妇的福”。2009年8月,全国妇联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作为试点省份,一项项降低信贷门槛的举措,激发了妇女的创业热情,让妇女们享受到了实惠。

        调查显示,59.5%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差不多,33.7%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更高,3.4%认为女性的地位更高。有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男女共同分担家务的观念得到更多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数据显示,女性决定个人事务的自主性提高,两性在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上更为平等。在“家庭投资或贷款”的决策上,夫妻共同商量或主要由妻子决定的比例达74.7%,比10年前提高了14.3个百分点。调查还发现,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85.0%处于在婚状态,比男性高1.5个百分点;未婚占7.1%,比男性低5.2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妇女家庭地位是社会地位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家庭的平等,影响到社会的平等。妇女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又会反映到家庭地位上。“妇女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的推行,就是期待能够以此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使其在家庭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同时,更为自主的生活方式,已被社会所接受,不论是选择单身还是走进婚姻,很多女性不必再为社会舆论的压力所迫。

        ——蒋永萍 

        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4.5个百分点

        河北省广宗县宣传部长刘丽香,不惑之年在工作上仍风风火火、兢兢业业,几乎每天都“不着家”。记者问她,家里人是不是有意见,她说,“都支持得很!”她父亲今年还郑重宣布,要把家里女性的名字也写进家谱,女儿和儿子一样优秀。

        数据显示,2010年女性曾经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目前在中国的最高层,有8位女性领导者;有2.2%的在业女性成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近5年来,有83.6%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选举。女性参与志愿者活动和主动捐款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10年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新党员中,女性占46.2%。

        随着教育的发展,女性高层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1.4%,比男性高7.1个百分点。人们看到,无论教育、科研、医疗,还是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一些杰出的女性正成为领军带头人,显现出巾帼不逊须眉之势。

        ●专家点评

        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政治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也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妇女组织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在注重源头参与,积极推进将性别观点纳入决策和政府工作的主流的同时,立足基层和实际,努力开展不同形式支持妇女发展、促进性别平等的服务;社会公众更加理解支持性别平等,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发展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蒋永萍

        再接再厉 化解问题迎挑战

        尽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但受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体发展差距凸显的影响,提高妇女地位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调查表明,我国妇女社会地位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中西部农村妇女的教育、健康和服务状况尚处于偏低的水平。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也有障碍,调查显示,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的比例偏低,担任正职的女性更少。仅有2.2%的在业女性成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是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高层人才调查显示,所在单位,一把手是男性的占80.5%,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女性的占20.4%。有30.8%存在“同等条件下男性晋升比女性快”的情况。揭示出传统性别分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社会文化偏见对妇女参政的深刻影响。此外,性别歧视现象仍存在且有所“回潮”,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7.7和4.4个百分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全国妇联建议要针对主要矛盾,切实解决影响妇女地位提高的关键问题。应制定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改善各级决策岗位性别结构不平衡的状况;要着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遏制就业和工作中的性别歧视;要切实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缩小男女在分享发展成果上的差距。

        本报记者 李海秀 柳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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