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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01日 星期二

    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光明专论⑤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作者:谢伏瞻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01日 01版)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确立了人们行为的价值标准。当今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们的价值取向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和复杂变化。树立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和荣辱观念,不仅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进一步强调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国社会变革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共同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支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调动了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激发了全社会的活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开放、锐意进取已经成为时代主体精神风貌。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辨是非、善恶、美丑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有些企业、团体和个人见利忘义、造假欺诈、损人利己,有的党政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丧失做人做事基本道德准则,扰乱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体制机制,更需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升人们的道德情操,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这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只有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优化社会道德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构建共同的道德支撑,为人们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构建共同的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一个民族共同的荣辱观,积淀着一个民族最深邃的文化精神,反映一个民族最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和人格理想,是一个民族道德水准和精神品格的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一个国家和民族要真正强大起来,不仅要有强大的经济力量,更要有强大的文化力量和道德力量。优秀的文化和道德精神,具有穿越时空、穿越人的心灵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合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塑造崭新的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中华民族精神品格和道德情感,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要求。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社会是由人构成的,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现实的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包括与他人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与自然的关系。

        一个人要全面发展,就必须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也要处理好这些关系。这就需要有人们共同遵循的准则。法律和道德是人们共同行为准则的两个重要方面。法律侧重于规范人们的现实行为,道德则更能深刻影响人们的心灵,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法律侧重于使社会更加规范,道德则更能提升社会发展水平,塑造社会的精神风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深刻调整,亟须构建适应社会新发展新变化的共同价值标准,亟须构建凝聚全体人民、体现民族和时代精神的共同情感纽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了人们行为的价值标准,确立了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道德准则,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也必将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大举措。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是党的本质属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我们必须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党的事业、党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总之,《决定》强调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们党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而提出来的重大任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我们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准确把握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任务是确立全体人民行为的价值标准,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提升社会道德水准。要把树立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大力加强诚信建设结合起来,与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这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公民和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公民道德素质是指包括公民的思想观念、伦理观念、价值取向、文化素养、思维方式等在内的品质修养及其外在表现。从全社会角度看,公民的个人道德素质是社会公共道德素质的基础,公民个人道德素质的总和就构成了社会公共道德素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坚持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着力点,引导人民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要把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有机地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旅游景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体现在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突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突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提升公民和全社会道德水准的过程。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在加强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引导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良好的思想道德养成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二)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政风、行风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行各业责任意识、价值意识、道德意识和组织管理状况与水平的综合体现。政风、行风与社会道德风气紧密关联、相互影响,加强全社会道德建设必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近年来,我国政风、行风建设明显加强,不断取得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侈浪费屡禁不止;一些行业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农、涉教、食品生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领域,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首先,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每个职业都有由其职业性质、特点决定的道德准则,这也是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应当养成和具备的道德操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人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不仅可以提升一个部门、一种职业、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一个机构的整体素质和公信力,同时可以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其次,要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进一步扩大评议范围、规范评议标准、创新评议形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评行风也要评主管部门。要重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进行评议,为群众参与提供更多便利,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再次,要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各级政府、各类公共管理服务部门都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面向公众公开承诺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铲除滋生不良政风、行风的土壤和条件。

        (三)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基本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孔子曾经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的学生曾向他请教治国之道,他说:足兵、足食、民信。学生问,不得已必去其一呢?他说:去兵。学生又问,再不得已必去其一呢?他说:去食;人都有一死,但无信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德,经商之道。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在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以及企业、社会团体、个人行为方面,都存在一些突出的诚信问题,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必要和重要,不仅关系个人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关系民族素质,关系国运兴衰。

        要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支撑,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保障,加快建立我国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政务诚信建设是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石。各级国家机关承担着公共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神圣使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直接影响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对社会各方面都具有特别突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必须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同时也作为国家机关自身建设和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全社会作出表率,以此推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要加强诚信法制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大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道德和法制都是人们共同的社会行为规范,二者相辅相成,互相推动和渗透。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这不仅是法制的要求,也是从政道德的要求。要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内容,全面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氛围,引导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自律、自警、自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一种道德观念,只有成为人们的广泛共识、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面貌的强大力量。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大众传播工具作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体现民族传统美德和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学作品、优秀影视剧和优秀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广泛共识。引导各类娱乐节目、都市报纸、时尚杂志等大众文化消费品以及商业广告,积极反映人民群众主流精神生活和道德风貌,反对和抵制低俗之风和消极颓废倾向。广泛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群众性文化活动,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之中,推动形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

        采取人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进机关、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引导人们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贯穿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使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之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注意发现和宣传人们身边的好人好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广泛开展科学普及,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评议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对身边的道德行为展开评判,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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