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 黄耀萍:
在多民族国家,用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来解决民族问题,是关系国家政局稳定乃至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经过长期探索和反复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道路。尤其是在少数民族集聚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显示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智慧与胸怀。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巩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保证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促进了56个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维护了我国安定团结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少数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调动了各族群众建设现代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践充分说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和平发展的贡献,是中华民族对人类解决民族问题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