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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六谈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24日 01版)

        作为当前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文化产业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从战略高度为我国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方向和途径。

        回顾历史,我们党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和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创建、完善了富于传统精神和时代特色的先进文化。在为成就自豪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历史条件的不断发展变化,我们推动文化发展的方式也要不断地发展创新,要不断寻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生力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也是新形势下增强我国国力和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彩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日益旺盛,按国际经验测算,我国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目前实际消费不足1万亿元,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力和产业发展空间,还有待于我们充分地挖掘。近年来,我国为文化产业发展颁布了许多扶持政策。2009年,国务院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将发展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方都把做大做强文化企业,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倾力打造一批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近些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程顺利。2004年至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现价增长速度超过23%,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更是突破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2.75%,一些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甚至已经超过5%,成为当地的支柱性产业。

        可以说,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面临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抓住战略良机,集聚发展优势,推动文化产业迅速做大做强,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发展成就和有利条件面前,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目前还存在着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的情况,许多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妥善解决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我们需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支持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就一定能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精神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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