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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抽风”?“艺术”?

    ——公益行为艺术惹争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9日 05版)

        9月底,由60名漂流健儿驾乘的30只无动力小艇到达湖南岳阳,在过去的18天中,他们从湘江的源头灵渠开始,至岳阳结束,全程817公里——这是一场湘江全流域漂流大型环保公益活动。

        在此过程中,民间力量也自发地参与其中:在各重要县市举行的欢迎仪式上,高校学生自发地参与宣传环保,用多种行为艺术提醒市民污染环境的危害性。湖南80后新锐艺术家唐祥飞在株洲段欢迎仪式上,现场即兴创作人体彩绘作品《哭泣的母亲河——湘江》,作品赢得了关注,却也惹来了非议。在大众公共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种不大符合审美习惯的新型艺术,能否开启新时代公益的大门?

        公益行为艺术呈上升趋势

        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作的媒介,由个人或群体发起的艺术创造活动。行为艺术必须包括时间、地点、行为艺术者的身体以及与观众的交流。近年来,公益行为艺术呈上升趋势。

        9月16日,在“保护母亲河,妙盛湘江行”株洲欢迎仪式现场,湖南80后新锐艺术家唐祥飞正在一名赤裸着身躯的女子身上即兴人体彩绘:蓝色的背景代表海洋,白色皮肤代表纯洁的湘江母亲,黑色的头发象征着中国人和湖湘文化,黑色波浪代表被污染的江水。面对观众不解的眼光,唐祥飞解释:“希望这幅作品能够唤起更多人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湘江母亲河。”

        唐祥飞只是此次漂流活动自主进行行为艺术创作的个体。在9月18日长沙段的欢迎仪式上,30多名在校大学生正在进行集体创作,“每吨水1000元”、“偷盗一滴水,囚禁100年”成为了他们的行为艺术的主要概念,两次参与类似行为艺术活动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炎同娟告诉记者:“我们此前曾去过很多地方进行过同样的表演,长沙只是其中一站。”

        唐祥飞和炎同娟正是当下艺术创造者(群体)进行公益宣传的两种缩影:单打独斗和巡回展示。在国内各大城市的广场、公园、地铁口,经常能看见单个行为艺术者活动的身影,2009年,以防流感为主题的“小金人”(全身涂满金色呈洗手状,意在向人们传播注重卫生、防治疾病的理念)曾相继在上海东昌路地铁站口、广州烈士陵园正门、北京王府井天主教堂前广场等地方出现,“小金人”作者姓梁,但行为参与者却不止他一个,全国各地涌现的“小金人”进行着巡回式的“演出”。

        行为艺术的不断涌现并未获得人们的一致好评。有人尖锐指出:一些以裸体、血腥、暴力甚至恐吓方式出现的行为艺术,是否会造成民众更为强烈的反感?

        是行为艺术,还是行为不艺术

        在唐祥飞人体彩绘的创作现场,围观的群众并没将重点放在绘画表意之上,而是向赤裸女子投以不解的眼光。这与2010年6月9日发生在一景区的状况极其相似:10名来自河南各地的摄影爱好者与3名女子一起,来到景区拍摄人体写真,一名作为模特的女子全身赤裸站在石头之上,摆起动作,这时,从景区的山上冲下来几名男子,为首的老人喊着:“不要拍,去哪拍都行,别在俺这儿丢人现眼。”

        何献,31岁,长沙从事摄影的艺术爱好者。对于这些赤身裸体的行为艺术他持反对态度:“艺术应该来源于大众生活,应该服务于大众生活,应该是美的,富有创造力和深刻内涵的,公益的行为艺术就一定要为大众欣赏水平所能接受的。这种露得让人脸红心跳的裸体艺术,如果硬要冠上行为艺术的招牌,那这只能叫行为不艺术。”

        即使不与裸体挂钩的公共行为艺术也不易得到人们的善解,2009年风靡的“小金人”在网络上也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网友大多在“艺术”与“抽风”之间辩论着、助推着。从事艺术工作的李艾在接受媒体对此事的采访时表示:“不是什么都叫艺术,行为艺术是对生活的深刻提炼,不仅有思想提炼,还要做大量的、深入到每个细节的案头工作。”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大三学生李莉雅则有不同声音。她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无论是社会宽容度还是艺术的表现形式,都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行为艺术五花八门,这种具有公益色彩的行为艺术,尽管有的因超出社会接受程度而受到质疑,但从总体上说,公益行为艺术有其社会表达价值。”

        规范、包容都不能缺

        有记者当面问唐祥飞:“你是想以此吸引众人眼球吗?”唐祥飞说:“这是一种爱的表达,希望大家不要将目光聚集在艺术作品和行为本身,而应多关注湘江保护母亲河。”

        唐祥飞的境遇不是艺术行为的参与者第一次碰到。几年前,一群年轻人意识到高校拒绝乙肝学生的歧视,创作了“乙肝求学门”。因为地点选在清华和北大,他们特别紧张,担心被驱赶,担心创意得不到认同,这一幕最后并没有发生,“保安以为我们拍电影呢,没拦我们”。

        在部分人眼中,这种与公共现象相融合的行为艺术只能出现在“电影”里。在湘江全流域漂流活动长沙段的欢迎仪式的现场,湖南师范大学参与行为艺术的学生廖莎告诉记者:“像我们这样的行为艺术活动很少去严肃的场合,一般是在大学校园或者公共广场,大学包容度很大,思想和行为能够得到一定的认可,我们其实希望这种认可能够更多的来自社会,这样才能达到‘公益’的效果。”

        在橘子洲头观光的喻先生刚巧碰上了这群大学生的行为艺术,他说:“表达内容其实很符合漂流活动‘保护母亲河’的主题,这也是我们需要的时代精神。但场面稍微有点混乱,虽说艺术需要的就是自由精神,但组织上还应更规范。”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李胜清认为,公益行为艺术的出现,不仅是一种现象,也是公众思想活力日益迸发的表现,“它需要我们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张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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