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陈劲松 通讯员毕永波、周晓锋)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近日联合召开了“北京市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今冬征兵工作安排和政策调整情况。
征集主体
今年,北京市冬季征集新兵的主体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男青年征集年龄为2011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
优待政策
凡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1.8万元的优待金。具有北京市户口的退役士兵,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凡从北京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享受保留学籍、专升本、本升研、调换专业等相关优待政策,正常退伍并复学的,一次性发给3万元的助学金。
北京市将为50%的北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就业岗位: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北京市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非北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