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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应对未富先老 先补农村短板

    作者:周继坚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3日 02版)

        据报道,“十二五”时期,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860万老人。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国大量青壮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使得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高于城市,形成了老龄化城乡倒置的严峻格局。

        农村更“老”的结论,听起来让人揪心。因为,农村无论在物质条件还是精神生活上,都落后于城市。就个体来讲,农村家庭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农村老人财富积累远不如城市老人;从整体来讲,农村地区公共福利事业、社会保障体系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保障水平非常有限。“未富先老”在农村地区更加明显,农村养老的“短板”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缺物、缺钱、缺人。

        应该说,城乡老龄化程度的失衡,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直接后果。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当中,包括青壮年劳动力在内的优质资源大量向城市集中,拉大了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以“养儿防老”为主导的农村养老模式长期得不到改变,难以与建立在社会保障之上的现代养老模式对接。因此,补齐农村养老的“短板”,既要推动从地方政府到群众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更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首先,应当加强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建设,解决农村养老“物”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尝试把农村五保困难老人集中到敬老院,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敬老院普遍面临屋舍简陋、交通不便、物资供应不足的困难。因此,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建设的同时,还须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为农村地区兴建一批质量可靠、管理科学的养老机构,为农村养老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完善农村地区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养老“钱”的问题。当前,普惠式的农民养老保险已经在一些地方试点,医疗保险的“乡村版”新农合也逐渐实现了全覆盖。但客观来讲,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仍然很低,难以满足农村地区老人生活和医疗的需要。事实上,相对于“收入高、保障也高”的城市而言,社会保障在农村有更大的作为,这也是“城市反哺农村”最紧要的领域。

        此外,应当引导年轻人投身农村建设,为赡养老人创造“人”的条件。农村养老难,劳动力短缺是一大因素。一方面,很多农村老人的子女在城市工作生活,老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缺少年轻人帮助;另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专业护理人才。大城市人满为患、农村却留不住年轻人,这就必然导致农村人口结构越来越“老”,从而制约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要打破这一制约,需要增加农村养老服务岗位的吸引力,还要清除农村老人投靠城市子女的政策障碍,方便子女就近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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