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党的十七大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之后,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赋予了制度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这一制度的形成,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轮廓更加清晰。其崭新的内涵、鲜明的特点和巨大的优势,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崭新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确立以后,在推进其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必然要求。
争取民族独立、人民的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两大历史任务。为此,就必须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进行革命性改造。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高举社会主义旗帜,领导人民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新中国,完成了第一个历史任务,进而又开始了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完成第二个历史任务的伟大征程。1956年,通过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亿万农民和大多数其他个体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统治地位,社会性质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个新的事实要求记载下来并法律化,以便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为此,195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为原则,初步构筑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正式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完善。随着三大改造任务的完成,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认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
作为全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要经历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人民群众对这个新制度还需要有一个习惯的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学习和取得经验的过程。但是,本来已经有了良好开局的社会主义建设,却由于偏离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延误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进程。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要求终于提出社会主义改革的任务。回首往事,邓小平尖锐地指出: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他认为,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他总结出一条“极其深刻”的教训: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继承前人,勇于实践和创新,在领导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同时,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政治制度,其中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具体制度,即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个崭新的制度体系,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鲜明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来自它崭新的内容,是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社会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为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增添新的内容和中国元素。
——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有诸多特征,但最根本的体制是人民当家作主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人的解放和社会关系平等的经济前提;人民当家作主是消灭私有制和阶级统治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论在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在基本经济制度上,都鲜明地体现出这两条基本原则,因此当代中国社会才成其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
——兼顾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程度。社会主义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正是在“人民当家作主”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旗号下,出现了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现象和人民生活“普遍贫穷”的状态。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脱离中国国情的结果。中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农业国度,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治领域,社会主义民主的发育成熟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经济领域,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多层次,发展很不平衡,由此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同时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和特点,都可以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来说明。
——继承了近代以来中国革命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长期斗争建立的新型国家。这一点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革命传统合乎规律发展的结果。建立一个人民当家作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是革命的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不断探索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途径。1935年,毛泽东提出人民共和国的口号。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了“三三制”组织原则,即中共党员、党外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分子各占三分之一。也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各民主党派结成了合作关系。“人民”在中国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和包容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自己独立的起源,不仅不同于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和政党制度,也不同于俄国十月革命创立的苏维埃制度和政党制度,带有浓郁的革命传统,经受了革命历史中血与火的考验。
——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判断一种制度的好坏优劣,最根本的标准是看人民群众是否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在中国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就是因为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长期高速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持稳定,这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证作用功不可没,由此才为人民群众所拥护,才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三、巨大的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这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势的高度概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更好地发挥它的优势。
——实现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保证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在围绕民主、团结两大主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合乎中国国情,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自治权利,促进民族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正确选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基础和具体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依据。这些优势,也通过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生产关系的法律形态,基本经济制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且将二者统一于现代化进程中。公有制经济不断成长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中脱颖而出,从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组成部分的高度。通过股份制改造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混合所有制,促进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这说明,这种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当代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必将继续发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
——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和发挥要通过具体制度实现。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没有一套具体的实施方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会抽象化,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也不可能正常运转,甚至会僵化。通过改革开放形成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各种体制,日益显示出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巨大作用。人民当家作主得以体现,是因为有社会主义法制保护,有党内民主带动,有基层民主推进。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公有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很难发挥其优势,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则如鱼得水。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必须多样化;公有制为主体强调的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经济优势的发挥也来自其他经济成分的竞争压力。这一切,离开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无从谈起。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也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法治的规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体制的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和推动作用。继续完成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个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第二个历史任务,要求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仅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样包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执笔: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