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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7日 星期三

    河南济源:

    58项政策惠及计划生育家庭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7日 12版)

        本报讯(记者 刘先琴 通讯员 徐战云)在位于太行山脚下的克井镇塘石村,31岁的刘丽霞正和丈夫在自家的养殖场忙活着。看着一头头膘肥体壮的存栏猪,两口子喜笑颜开。刘丽霞说:“光是近期即将出栏的生猪,我家就能收入近4万多元。这得感谢市里的计生优惠政策!”

        近年来,济源市在新农村建设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奖、免、扶、保”四大计划生育政策。如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及兴建畜禽养殖小区贷款,优先对贫困村中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安排种养、运输、小型加工等项目的扶贫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劳动力培训和提供就业信息介绍服务;出台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即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缴纳参合费时给予1至2人份的补助,在大病住院期间医疗费按同类病种最高限额给予补助,目前全市共有14800多户农村计生家庭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发放沼气池建设、改灶、改水、改厕补贴及农家超市建设补助时,给予额外增加15%的一次性补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和发放迁户并村搬迁补助时,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结果,使58项计生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在对农村年满60周岁实行计划生育的老人每人每年给予600元奖励扶助金的基础上,将原来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60周岁领取补助提前到50周岁,由政府发给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奖励扶助金,并将奖励扶助范围由农村扩大到市区。这些优惠政策,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使其真正体会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了育龄群众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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