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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

    科研经费应晒在阳光下

    作者:郭杨阳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6日 02版)

        近日,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国内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个别科研人员通过虚报经费等手段将科研经费放入个人腰包,相关机构的财务部门对此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们总愿意相信“穷书生”的古老说法——真正热爱科学、热爱知识到骨子里的人,大多数是物质上的穷人。但这种“穷”不代表缺失、更不代表不完美。有什么比一位执著的学者,穷其毕生,最后留下一卷令后世仰止的沉重书卷更令人敬仰?

        有人说,物质上的贫穷是知识分子的宿命。但我们也不能排除那些合理的、顺其自然的财富,如果能够衣食无忧地与科学相处,谁又愿意去做苦行僧?但是,一旦知识、科学成为谋取利益、填平欲壑的手段,其结果一定比独守清贫更可悲。尤其令人不齿的是,当今有些科研人员借着知识之名投机钻营,成为科研经费库里的“硕鼠”。这些人,实在应该摸摸自己心间,看看年少时那个科学家的梦想是否还在。

        其实,在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不能招架诱惑的真性情者何止科研工作者?但这不能成为窃取科研资金的借口。为解决科研资金大量流失问题,不妨也采取公开的方法,将不涉及国家机密的科研经费纳入“公示”的范畴。

        针对个别官员大量财产来源不明,公众呼吁采取财产公示制度,通过最大范围的监督,把官员收入放在阳光之下,进而实现反腐、防腐。对于科研经费,其实也有一套已成体系的运行和管理方式,但现在的问题是,这套运行方式还不够公开。因此,可以从一些大项目开始,将科研经费的详细使用情况晒到网上,接受公众的逐项监督。

        当然,公开不是万能的。相关管理部门在对科研经费进行“公示”的同时,要重视每一个群众举报,并在核实无误后彻底严查。只有监管与惩处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震慑那些科研资金库里的“硕鼠”,也才能保障我国科研事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从事科研事业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也应该充分认识到,科研经费的流失达到需要“公示”的地步,这是对个别人学术品格的莫大讽刺,同时,也是给最大多数人证明清白的机会。它让我们知道,清清白白地从事科研事业,不仅是科研工作者的一个口号,更应该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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