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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5日 星期一

    我的文学观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5日 12版)
    朱以撒为本报题词
    朱以撒 1953年出生,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委,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书法理论著作《书法创作论》,散文集《古典幽梦》等。

        1995年我开始写点散文。遣兴此前一直倾心倾力于书法创作与研究。直到这个时候,突然觉得很需要以文学语言表达个人的感受。这种来自个人的需要成为我写作的乐趣。

        既然是个人的感受的表达,真实肯定要放在首位。如果一个人持有精湛的文学技巧,能够充分地表达,着实可喜,甚至让人羡慕。如果不能充分表达,过程中打了折扣或者产生偏颇,只要基于真情实感,也甚可自慰。因为技巧可以在长久的磨炼中逐渐递进、优化,而个人的感受,如果一开始就沾惹上刻意、矫饰的习气,形成惯性,那才是难以转捩的。这对于个人来说才是精神上的大疾患,是很不好的事情。小孩儿说话是谈不上有什么技巧的,不像成年人长篇大论,又是逻辑思维又是感性发挥。但小孩儿说话有真趣,很率性,让人觉得毫无伪饰,会饶有兴致地期待他们说下去。待他们长成之后,慢慢掌握一套说话本领了,称得上会说话的人了,可是小孩儿那些可爱的趣味却跟不上来,甚至全然不见了。

        我是因为自己需要才动笔的,那么,我就写自己的一点点感受吧。至于其他的,我就不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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