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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1日 星期四

    民生调查

    “萝卜招聘”:“荒诞剧”的背后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1日 16版)
    在就业难的大背景下,招聘会上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成为稀缺资源。/CFP
    漫画:“萝卜招聘” CFP

        核心提示

        ●特定资格限制实质是一种身份歧视,是与公平公正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要杜绝招聘中出现的人情现象,就需要走招考规范化的路子。

        ●事业单位招聘仅有公开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设计。

        日前,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招考笔试中,河北大学毕业生李娟以领先第二名12分的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但经过面试后,她却以0.08分之差应聘失败。随之有消息传来:胜出者被指是用人单位领导的女儿。种种迹象都让李娟坚信,她所参加的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是一次“萝卜招聘”。

        无独有偶,类似的“萝卜案件”近期在各地频繁上演。当先有“萝卜”再挖招聘的“坑”,相关招考制度仿佛已形同虚设……

        1·怪象:先有“萝卜”再“挖坑”

        8月17日,记者见到了李娟。距离那场招聘已有一个多月时间,可是对于其中的经历她依然记忆犹新。

        今年4月,李娟报名参加河北社科院事业单位招录“科辅人员”考试。5月,6个人通过资格审查。“这让我感到很意外,”李娟说,“当时我觉得很幸运,公务员考试报名很多,有一千多比一,这个只有六比一。”

        原来,这种意外源自这一岗位对考生专业的要求——“公共政策研究”,而在高校的专业设置中并没有“公共政策研究”这一专业。

        “这让我犯了嘀咕,我学的是行政管理专业,担心不符合报名条件,于是特意打电话到河北社科院,当时那边跟我确认,可以报名。”李娟说。

        5月24日,笔试成绩公布,李娟排在第一,比第二名高了12分之多。

        7月12日,李娟和其他人一起参加了面试。7月15日,面试成绩公布,李娟遭遇失败。拟录用者李娜正是用人单位《经济论坛》杂志社社长李现科的女儿,这让李娟对整个考试过程产生了种种质疑。

        李娟告诉记者,在她看来充满“疑点”的面试,是在笔试成绩公布近两个月后的7月12日进行的。

        面试分为上午、下午两轮,李娟说,12日上午的面试中,一位面试官告诉她,作为社科院下属的《经济论坛》杂志,具体工作和公共政策没太大关系,主要是做杂志编辑。下午的面试共有7位考官和1位监督员,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

        7月15日,河北省社科院网站上公布了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名第三的李娜在面试中高分逆转,获得了91.6分的高分,李娟的面试成绩则为82.8分。

        7月15日的公告中,河北省社科院对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作了说明: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33条则规定:“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具体加权比例,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向社会发布的招聘公告中载明”。

        “这一比例并没有在招聘公告中载明。”李娟说,公布最终成绩时才首次说明总成绩计算办法,这显然是违规的。

        面试成绩公布后,李娟曾致电河北省社科院人事处。在电话中,李娟质疑了此次招聘的公正性,要求“由第三方重新组织面试”。对此,这位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应。而当李娟要求公开面试评委的姓名和身份时,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的评委是不公开的。”

        8月12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在《关于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首度证实,被招录者李娜确系该院《经济论坛》杂志社社长李现科的女儿。但同时《说明》指出,经调查组调查核实,该院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没有发现暗箱操作与违规违纪问题。

        对此,李娟表示:“河北社科院的调查也由自己内部组织进行,其中的公正性有无监督,都不得而知。”对这个公布的结果,她表示并不认同。

        近年来,事业单位招考不规范的事件屡见不鲜,福建屏南财政局招聘被指为当地领导子女“量身定做”,温州交通局因安排数十位领导亲属进事业编而被称为“世袭局”……

        频频曝光的招聘怪象有何原因?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建钟分析认为,一是因为对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的严肃性认识不清。事业单位岗位与公务员一样属于公共职位,其人员录用应遵循仅向品德和才能开放的基本原则,而不应有任何出身、身份等方面歧视性限制或优先权。但现实中,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事业单位往往成为政策性人员安置甚至公职人员亲友安置的重要渠道,有的还成为一种“传统”,这与公共职位“公共性”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二是事业单位涉及诸多行业,机构类型复杂,地方、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人事、编制等方面具有较大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提高了管理效率,也带来了监管难题,授权和监管如何“匹配”,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指出,在福建南屏的招录中,条件设定完全为了一个人,而在河北社科院招考中,“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原则也是事后作为“挡箭牌”来公布的,这些做法完全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考原则。

        事件频发,说明问题不小。

        2·质疑:这样的“萝卜坑”不合理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这就是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的收费票据管理所招聘人员的条件限制。

        条件一出,舆论哗然,甚至有网友戏谑称:“恐怕只有××领导的女儿才符合这报考条件。这暗箱操作也搞得太明显了。”

        记者调查发现,“萝卜招聘”,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报名的资格限制上有猫腻,通过特定条件,限制其他人的报名资格。同时,在报名、笔试和面试的某个或多个环节进行“人为操作”,实现这个岗位对特定对象的“专一性”和对其他人的“排他性”。

        据李娟介绍,河北社科院招聘所要求的“公共政策研究”专业在高校专业设置并不存在,而只是行政管理及社会保障等专业下设的一个研究方向。

        “面试在成绩中占如此高的比例,或许也是为了让特定人选排名凸显出来。”李娟说。

        今年年初,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事局在近期的一次公开招聘中,报名条件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项,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之后,该应聘条件被改为——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包括中央、省、市驻军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户口在鹤城的);户口在鹤城区,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村民。

        同一月份,安徽巢湖居巢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招聘条件要求“居巢区籍生源或父母一方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对公众质疑,该区招聘条件很快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学生除外)。”

        针对招聘中的资格限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差别规定是否意味着构成歧视,需要根据差别规定是否存在‘合理性’进行判断。这里的‘合理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看是否存在合理根据,如果差别规定没有合理根据,即构成歧视;二是看是否在合理限度之内。如果有合理根据,但不在合理限度之内,也构成歧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达了相似的观点。顾昕指出,世界各国都会针对人事招聘作出一些身份资格上的保护,比如国籍保护,这在各个国家都是比较普遍的。但在国内有些招聘中出现的对父母工作单位的要求,这种资格限制是不受保护的,实质上是构成了一种歧视。

        在我国,招聘中对居住地的限制比较普遍,这种对居住地限制的“合理性”比较争议,但就发展趋势来看,这种户籍限制逐渐会得到突破。“关键要看设定的条件是哪一等级的歧视,如果是超越户籍歧视之上的,那肯定就不合理了。”顾昕认为,对父母职务有要求,实质上是一种身份歧视,把社会分成三六九等,是与公平公正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3·思考:我们能否扯破“人情逻辑”?

        招聘条件是不是合理,看得见摸得着,比较容易客观判断,但整个招聘过程中是不是有“人情关系”则很难界定。中国传统爱讲究人情关系,使得事业单位招考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

        河北社科院招聘中,当事人李娟和河北社科院的公告各执一词,由于面试中的详细情况我们无从求证,面试中“有人情关系的结论”自然难以得到证实。

        对此,顾昕指出,以务实的态度来看,招聘环节存在裙带关系,在很多国家都是难以避免的。而且,由于这种关系的隐形特点、面试环节考官自主权较大,要证明并惩罚这种不公正的人情现象,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而更主要的是要把重点放在程序的规范与公开上。

        顾昕认为,河北社科院招聘中,面试阶段可能存在不公平,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反对面试,而是要把面试的程序和规则公正化、合理化。

        胡锦光也指出,面试考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面试环节是否存在不公平,就比较难以判断。在技术上,为防止面试的不公平,面试环节的公开、面试记录的查询、面试结果的当场公布,也是非常重要的。

        专家认为,要杜绝招聘中出现我国各领域都比较普遍的人情现象,就需要走招考规范化的路子。

        李建钟指出,应将事业单位招考的规范和惩处纳入法律途径,对违纪招聘的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仅仅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了事。“近期曝出的几次事件都是通过举报的方式,通过网络让世人所知,这恰恰暴露出我们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招考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李建钟说。再次,应对事业单位招考制度本身进行规范,对招考的职位、条件、报名审查、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进行审查,保证其公正透明性。

        历次事件也表明,追责和检查都是一种惩罚或治理手段,规范好整个招考制度、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才是绕开“人情逻辑”的关键。

        4·对策:用法制根治“萝卜招聘”痼疾

        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不规范的问题,有观点指出,应取消本单位自主招考资格,将事业单位招考统一纳入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到底应该坚持“自主招考”还是“统一招考”,目前依然存在争议。

        今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曾指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于2012年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专家认为,事业单位招考的“全覆盖”,为的是维护招考的公正性,但“全覆盖”并不等于“一刀切”,事业单位的招聘,要实现既公正又有效率的目标,就要处理好招考统一性与单位自主权的辩证关系,同时要用法制严防“萝卜招聘”事件发生。

        顾昕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为了招录统一规范,要求医院招录医生也要通过人事部门的公共考试。由于考试忽视了医生行业的专业性质,导致一些医院招到的人不好用,好用的医生进不来。因此,他认为,事业单位的招考与事业单位改革也密切相关,应给予一些事业单位充分的自主权。

        对如何完善事业单位招考制度,李建钟指出,目前事业单位招聘资格条件的设定还没有作出明确要求,对违法违纪则责任的规定也比较笼统,监管主体、职责、程序等也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走向公开,这有助于招聘违规违纪事件的及时披露,但仅有公开显然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设计。”李建钟说,事业单位招考应在加强监督的背景下,对考试方式进行改革,实行分级考试、分类考试,以满足事业单位对更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

        7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为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并在今年下半年以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事业单位进人情况大检查。

        “萝卜招聘”风波虽然结束了,但它对李娟的影响也许还远未停止。几十天的奔波,让李娟感到非常疲惫,不想再在这件事上纠缠。但如今她想对事业单位招聘问题进行研究,写一本关于“事业单位招聘改革”的书,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促进事业单位招聘改革,为给贫寒的学子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本报记者 李 慧  本报通讯员 陈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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