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也要“走出去”了。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于2010年正式设立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受到专家学者广泛关注。为帮助社科界及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项目,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社科规划办有关负责同志,请他就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现摘录如下。
记者: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新设立的项目类别,专家学者对此很感兴趣,但了解不够,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是怎样一类项目?设立这类项目的目的是什么?
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类别之一,主要立足于学术层面,资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以增进国外对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推动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提高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
同时,设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也是基于拓展、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社科基金总量连续大幅增加。为了更好地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我们努力开辟新的资助方式和载体,把新增经费用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增设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记者:看来设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确是一项意义重大的举措。那么具体来讲,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申报这类项目有哪些要求?
负责人: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重点资助我国20世纪以来特别是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从内容方面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研究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学术著作;二是研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术著作。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一是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二是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三是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等其他翻译工程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申报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合推向世界。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或者直接以外文写作的成果,只要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了出版协议均可申请资助。目前,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5种。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目前项目资助标准暂定为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记者:申请人如何申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目前的申报情况如何?
负责人:申请人需填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作、译稿或翻译样章,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文本的复印件,等等。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申报材料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单位汇总后再予报送,各出版机构可直接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常年受理申报,计划每年5月、11月各集中评审一次。具体要求可以参阅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相关内容。
2010年我办共受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73项,经严格评审,最终批准立项13项。其中,《中国经济转型30年》、《中国走向法治30年》、《中国社会变迁30年》等成果已在国外出版并进入世界主流发行传播渠道,目前销售了5000多册,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申报30项,立项13项。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更好地实现项目宗旨,加强选题策划,改进评审机制,提高立项质量,努力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走出去”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申请人对项目的评审方式都比较关注,请您介绍一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如何评审的?
负责人: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评审立项主要分三个步骤:一是资格审查。我办按照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宗旨、资助范围及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二是专家评审。我办将组织相应学科具有中外双重学术背景的社科界学者、翻译界知名专家、出版界对外出版领域专家以及海外汉学家,综合考察原作学术水平、学术影响、译稿翻译水平、国外出版机构权威性以及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组织能力)、翻译能力等因素,评出拟资助项目。三是网上公示。拟资助项目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办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评审中特别注意规范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立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本报记者 肖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