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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

    无锡建立“锡剧传承人”制度

    每人每年分档给予6000元和3000元特殊津贴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16日   09 版)

        本报苏州8月15日电(记者 苏雁 通讯员 许学建)在日前召开的无锡市振兴锡剧艺术座谈会上,《关于振兴锡剧艺术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无锡市将在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基础上,设立市级锡剧传承人制度。传承人分为“首席锡剧传承人”和“锡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和3000元特殊津贴。

        锡剧是江南原生态文化精粹的集中体现,涌现了《珍珠塔》、《红花曲》、《二泉映月》等一大批优秀的剧目,成为华东地区与越剧、黄梅戏鼎足而立的代表剧种。近年来,各地戏曲艺术出现了行业不景气、演出市场萎缩、剧目创作数量减少等现象,锡剧艺术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急需政府扶持和社会关注。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共分为4大部分、18条措施。《意见》明确了要从院团体制改革、艺术规律创新、人才培养和宣传普及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营造锡剧发展的良好外部氛围;重点剧目的创排可获100万元扶持资金;市艺校锡剧班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60万元,并随事业的发展逐年递增。积极引进锡剧演员、编剧、导演、作曲、舞美等高端紧缺人才也已经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列入《意见》当中。 

        无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立人表示,无锡市委市政府将围绕《意见》,全力配合振兴锡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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