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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

    “共和国脊梁”主办方被行政处罚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16日   10 版)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 刘书永)日前,民政部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于近日履行听证等法律程序后作出处理。  

        经查,“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是“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之一,主办单位是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收取了活动承办单位华人名家(北京)国际文化传媒中心5万元作为支持此次活动的回报,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未收取费用。  

        据悉,“共和国脊梁”人物评比表彰活动,违反了《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中有关规定,超出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范围。

        民政部除对“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外,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散文学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等8家社会组织以挂名方式参与由企业具体承办的活动、不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对活动疏于监管的行为,向上述8家社会组织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要求其他社会组织也要引以为戒,规范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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