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8月15日电(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张晨)今天,江苏138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过审核,开始对全省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力,促进执法公开化、透明化。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包括: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形等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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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8月15日电(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张晨)今天,江苏138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过审核,开始对全省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力,促进执法公开化、透明化。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包括: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形等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