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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

    拒绝贫困生入学将受严惩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1日 06版)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刘茜)录取通知书陆续送达考生手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带来的利好消息让正在准备行囊的“寒门学子们”吃了颗“定心丸”:教育部将在秋季开学前后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展开专项检查,严惩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行为。

        我国已基本健全从小学至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张光明特别透露,今年入学的考生将享受更多资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上调了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

        为了确保资助经费到位,教育部在各个环节“想办法”。据张光明介绍,首先,各地教育部门将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合理地及时逐级分解下达预算,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也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次,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将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主管校领导将亲自负责,校内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人,保证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最后,各地教育部门会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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