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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08日 星期一

    诚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诚信品性首在培养

    周芬芬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08日   11 版)
    资料照片

        我们从小就让孩子讲诚信,学校教育对此也常抓不懈,诚信为何还是不断出问题?

        近日,“骨汤门”事件让知名餐饮品牌——味千拉面陷入舆论漩涡。味千拉面曾大肆宣传其汤底长久熬制,高钙营养。然而,其汤底实际上是由汤粉、汤料调制而成,属于虚假宣传。

        “骨汤门”事件并非个案。近期就有达芬奇“洋家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肯德基的“勾兑豆浆”引来争议不断,诚信问题已然成了当今社会人们所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

        事实上,在当今中国社会,不诚信的问题不仅广泛存在于经济活动和市场交易领域,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多有表现。不诚信行为的存在和蔓延,不仅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造成极大损害,破坏正常社会秩序,而且也干扰了人们之间的正常交往,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构建。治理诚信问题需要依靠多种手段、实现多维目标,但最根本的是要培养全体公民的诚信品性,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

        培养诚信品性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在现代社会,诚信品性和诚信行为不仅是个人立身行事的根本,也是社会公共秩序得以维持的基石。缺少诚信的保障,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优势就会迅速消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基石就难以稳固。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能够以诚信品性为基础,检视自己的党性,检查自己的行为,使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树立起诚信的榜样。同时,人的社会性决定了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们才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个体人的社会交往同样需要遵循诚信这一最基本的规则。一个没有诚信的人会变成言行不一、唯利是图的小人,而小人是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的。由此可见,诚信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又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能很好地解释诚信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培养公民的诚信品性,首先要从教育开始,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诚信教育的基本指向是使广大公民认识诚信品性和诚信行为的重要性,明确诚信的基本规则和要求。诚信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的功利性,还在于它是人类价值感的一种体现。诚信的品性不是天生的,作为人的社会性的产物,诚信的品性需要后天培养。道德感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高级情感,缺乏道德感的约束,人与动物就没有区别。诚信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通力合作,每一个教育主体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家庭和学校应当成为主要的诚信教育单位。有人说,我们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天天对孩子讲诚信道德,学校教育对此也常抓不懈,为什么这种做人的最基本道德还是不断出问题?其实,我们的道德教育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而且方式方法也存在问题。当前的学校教育以升学为目的,过于关注成才目标,没有顾及学生的内心体验,很难被学生接纳。成年人在处理家庭事务中所持的态度,常常成为孩子成长的经验,所以家庭是诚信教育的最基本单位。专门的教育组织更应承担诚信教育的任务,比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堂,可以通过模拟某种诚信问题情境,通过同伴讨论、体验感悟等环节,引导学生辨析诚信问题,并逐渐形成稳定的诚信情感。此外,社会公益机构、志愿团体也应当为社会诚信教育出谋划策,提供机会。

        培养公民的诚信品性,还要强化公民的自我教育,提升公民的道德自律能力。培育诚信品性,家庭、学校、社会责任重大,但离开个人的道德自我教育和道德自律,诚信品性的培育还是会大打折扣。从道德认识到道德行为的关系,用中国古代哲学的术语来表达是“知行观”问题;用现代心理学、教育学语言来表达是一个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问题。怎样才能产生道德行为?经过几千年的探讨,现代心理学、教育学和哲学终于达成了一致认识:不仅要有正确的道德认识,而且需要具备道德情感,只有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道德行为才可能成为稳定的行为模式。“情感—态度(认识)—行为”是道德行为的发生机制,在诚信品性培育上,形成了诚信情感就意味着公民的诚信自律能力得到了提升。诚信情感更多来自于诚信的体验,这就要求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当加强自我教育,对社会不诚信现象,经常能够反躬自问,自省自克;看到诚信现象,则能够见贤思齐,自求自得。只有公民的诚信自律意识加强了,能力提升了,诚信品性的培育才会有可靠的保障。

        培养公民的诚信品性,还有一个重要环节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执法力度。诚信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制问题。不诚信行为不仅是违反道德规则的悖德行为,在很多方面也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既然如此,仅靠道德教育还不足以消除不诚信行为,还不足以使人们完全确立诚信品性,还要靠社会管理的作用和法律的调节。法律调节和社会管理本身也承担着培育公民诚信品性的责任。如何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法律调节以及社会管理有机统一起来,寻找它们之间的结合点,是提升公民诚信品性需要思考的一个大问题。概要地说,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用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不诚信行为没有立足之地。许多不诚信问题往往发生在制度的边缘,钻制度的空隙,因而完善制度建设,可预防和监督诚信问题行为。其次要强化法律调节。许多不诚信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对这类问题要加强执法力度,严肃给予查处,这也是校正和治理社会诚信问题的重要一环。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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