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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04日 星期四

    学生每天锻炼少于1小时 学校评优“一票否决”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04日   06 版)

        本报北京8月3日电(记者靳晓燕)教育部日前发布《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一票否决”、问责、督导成为规定中的关键词。

        规定指出,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规定明确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体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督察,随时进行抽查。要将督察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凡没有认真执行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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