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城市家庭变迁新议
杨善华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撰文指出,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城市社会在转型期所发生的社会变迁给城市家庭带来了若干离散的因素,这些因素有可能导致城市家庭出现因凝聚力不如以往而带来的不稳定。这种影响在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年青一代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但是,随着年青一代步入婚龄并生儿育女,社会会教育他们,促使他们向家本位传统回归。马春华、石金群、李银河、王震宇、唐灿在《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2期撰文,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8年在广州、杭州、郑州、兰州和哈尔滨5个城市市辖区收集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数据为分析基础,以经过修正的发展的家庭现代化理论为起点,分析了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城市家庭变迁的趋势,着重指出在中国城市家庭变迁过程中,传统与现代因素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融合,甚至相互补充的,中国城市家庭的变迁模式和路径是多元的和多因素共同推进的。
文化遗产法学:学科建设任重道远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刊登了一组学术文章,从不同角度对完善文化遗产法学学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朱兵从立法者的独特视角对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价,并对我国文化遗产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进行了阐述。叶秋华、孔德超全面分析了法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主要特征,对其在立法体系、制度设计、理念应用等方面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结合中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对法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借鉴意义进行了探讨和评析。王云霞对文化遗产权的概念、权利主体以及权利属性进行了阐述和分析,认为文化遗产权是个人、团体及国家等权利主体对文化遗产的享用、传承及发展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需要以公法加以规范与保护的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