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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29日 星期五

    官员集体拍电影是乱作为

    作者:孙根荣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29日 02版)

        最近,湖南通道县不仅投资250万元拍摄《通道转兵》,而且还让该县的常务副县长、商务局副局长等几位官员集体参与电影的演出事务。这次官员集体“触电”,引来了社会热议。据说,该县投资拍摄电影,并让官员集体参与演出,是为了推广当地旅游业。

        诚然,借助电影扬名,从而发展旅游业,这样的做法时有所闻,湖南通道县效仿此一做法,未尝不可。问题在于,借助电影扬名从而带动旅游业,是不是一定要自己投资拍摄?是不是一定要由政府官员集体参与电影演出?《五朵金花》掀起“云南大理热”等事实无不表明:答案是否定的。

        也许有人要说:政府官员集体参与电影演出事务,才能体现对“推广旅游业”的重视。但笔者认为,这不是重视“推广旅游业”,而恰恰是政府官员的乱作为。

        首先,参与电影演出,需要参与者对电影表演有相当的艺术造诣。通道县的那几位官员也许很有表演的天赋,但在今天这个术业有专攻的社会,少有表演经验的官员会比专业演员更懂得表演?依我看,官员浓烈的表演欲不是自我陶醉就是自我膨胀。

        其次,政府官员的本职工作是组织和带领群众振兴地方经济,改善民生,维护一方安宁,而不是去当电影演员。由此来说,参与电影演出是官员的不务正业。在有限的精力内,官员花时间做并不熟悉的表演,是不是有“因小失大”之虞?如果因此耽误了工作,是不是还有玩忽职守的危险?

        最后,钱花何处要三思,拍电影的花费也是个重要问题。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通道县,尤其要考虑这一点,绝不能滥用纳税人钱款。让老百姓脱贫致富,收入高一点,生活好一点,是摆在当地官员面前的紧迫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投资拍电影是最好的选择吗?这笔拍电影的资金是不是可以用到更能发挥效用的领域?

        用公家的钱拍电影,再由政府官员当演员,这样的做法隐患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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