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育学家大卫·帕金翰在《童年之死》一书中指出:“童年的观念本身是一个社会的、历史性的建构。”它不纯粹是一个生物学的概念和范畴。受到不同政治、文化、科学发展水平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儿童被用不同的方式看待,社会主流的儿童观是不同的。
文艺复兴之前,在西方,儿童一直被“忽视”,其存在的价值和权利未被承认,儿童没有独立的人格,是成人的附庸。有个谚语说古希腊人对天底下的一切事物都有对应的词汇,但这个谚语并不适应于“儿童”这个概念。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的第4条“父权法”中规定:子女乃父母的私有财产,父亲对子女(包括除婚姻外的成年儿女)有生杀予夺之权。
在欧洲中世纪一千多年的历史时期里,基督教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儿童是带着“原罪”来到世上的人,教育儿童就是帮助儿童赎罪。在中世纪的教会学校中,儿童被当作成人对待,学校规定了非常刻板的学习作息。儿童被抑制了嬉笑欢闹、游戏娱乐的愿望。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就要受到惩罚甚至体罚。基督徒们常常引用《旧约》来为体罚辩护:“不肯使用棍杖的人,实是恨自己的儿子;真爱儿子的人,必时加以惩罚。”法国历史学家菲力普·阿里叶在《童年的世纪》一书中指出,中世纪的西方社会完全不知道何谓“童年”,没有“婴孩的情怀”,也无法意识到童年有足以将儿童与成人、甚至青年人区隔开来的特殊性质。
菲力普·阿里叶认为,在中世纪社会中,儿童观念并不存在,直到十六世纪才被“发明”。十三世纪末,文艺复兴运动这场思想文化运动从意大利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十六世纪在欧洲盛行,其影响遍及政治、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宗教等知识探索的各个方面。文艺复兴对封建主义和神权主义发起了猛烈的抨击,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人的主体地位。在这一社会变革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反思中世纪认为童年是除了死亡以外,人生中最堕落最悲惨的阶段的看法,开始有了儿童意识。文艺复兴初期的人文主义者提倡儿童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儿童个性的发展,把儿童看作发展中的人,尊重儿童的人格,并极力反对摧残和压抑儿童身心,这些思想成为了近代儿童观的滥觞。
人文主义思想家德西德里乌斯·伊拉斯谟明确指出,对待儿童,首先应该有爱。他反对在教育教学中虐待儿童,“用恐怖的手段来使他弃恶,乃是一种奴性的作法。……用教育手段把本来是自由的儿童奴隶化,是何等的荒谬!”他奉劝教师要研究儿童,不要认为儿童的兴趣与成人一样,不要要求儿童和大人行为举止一样。他说,学生还是一个孩子,而我们每个人自己也曾是一个孩子。
千百年来,儿童一直被认为是不足的、有错的,需要教导和更正。随着对儿童意识的深入探讨,一批教育家、思想家开始倡导以人性为核心的新儿童观。他们从人性人道出发,呼吁尊重和解放儿童,让儿童占有主角地位,按儿童主体的本性来促进他们的自由发展。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认为,儿童的天性就像一块白板,有巨大的可塑性。他指出,儿童有适合他们年龄的自由和自主,不要用不必要的约束去限制他们,不能阻碍孩子的特点,不能反对他们游戏,他们享有一切自由。他认为,儿童在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社会中应有一席之地。
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让—雅克·卢梭“发现”了儿童:儿童首先作为“人”而具有人的根本特性。他说:“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或好或坏的评判。”他呼吁人们应当顺应儿童的本性,尊重儿童期。他认为,儿童有自己的看法、想法和感情,他们是真正意义的人。卢梭否定了儿童期仅仅是为将来的成人生活做准备这一观念,指出儿童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一观点在儿童观演变史以及儿童教育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卢梭推动了后人对儿童的关注,儿童的纯真和自然获得了讴歌和赞美。儿童从此开始被认真注视,在“阴暗原罪”和“纯白无知”的两极中逐渐被赋予较为真实的陈述。1900年,瑞典教育家爱伦·凯预言:“二十世纪将是儿童的世纪。”从此,尊重儿童、了解儿童的呼声越来越盛,儿童成为全人类共同瞩目的焦点之一。西方的儿童观从肯定儿童独立存在的意义,开始向研究儿童心理、揭示与关注儿童成长方面纵深发展。
美国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的儿童观的重要内容是“儿童中心论”。他批评旧教育的弊病在于“学校的重心在儿童之外,在教师、教科书中,唯独不在儿童自己即时的本能和行动之中”,他指出,教育应该引导人的天性正常生长,要尊重儿童的主人地位,深入了解他们,教育时采取的方法、措施都要围绕着儿童为中心。
蒙台梭利是意大利著名的幼儿教育学家,她认为儿童是被压迫和误解的对象。她强调儿童存在内在的、潜在的力量,她指出,人的心理具有创造性的功能,儿童的这种活跃而有力的创造性是人类的宝贵财富。但是,几千年来,人们不承认儿童内心世界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因而常常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们,压制儿童的本性,使儿童成为被成人经常控制的奴隶。蒙台梭利呼吁“发现儿童”、“解放儿童”,让每个儿童的潜能都能够得到自然、和谐的发展,从而表现出更好的个性。
瑞士发生认识论创始人、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被誉为心理学史上弗洛伊德以外的一位“巨人”,主要研究儿童认知的发展和结构,他的儿童观蕴含在对儿童认知研究的理论中。他强调,儿童不是小成人,儿童的智慧也完全不是成人的小智慧。儿童是有创造力的,儿童智力的发展就表现在理解和创造上。同时,儿童是主动的建构者,他们的认知发展是通过认知结构的不断建构和转换而实现的,具有阶段性,每一阶段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儿童观念的变更适应了二十世纪上半叶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深入研讨,重新发现儿童存在的意义、反思教育的方式、适应儿童心理发展、探讨儿童成长过程等,在彻底根除神权、父权等陈旧腐朽的儿童观方面起到了划时代的革命作用。
二十世纪后期,后现代派解构风潮席卷学术界。在儿童研究领域,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尼尔·波兹曼惊呼:童年消逝了!通过对比这个阶段与之前时代不同社会结构对儿童这一概念的理解,波兹曼发现儿童区别于成人的显著特点正逐渐模糊,建立于儿童年龄与独特个性的基础上的儿童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儿童变得越来越不像我们认为应该的那样,他们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飞速成长,本来仍然处于童年期的他们与成人间的分别却很快消失。英国教育学家大卫·帕金翰也因此宣告:童年已死!我们过去所熟悉和了解的儿童观念正在消亡,儿童“早熟”、成人化,在二十世纪末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
儿童观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总是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定义中。今天,我们正面临着对儿童观进行反思与如何重构童年的问题,以使儿童与成人彼此分隔开来,维持儿童与成人之间的界限,使儿童自然的本性能正常地发展,让童年归于纯真。
作者介绍:李娟娟,《智力》杂志社总编辑,资深新闻工作者;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比较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