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振国)日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程方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特别强调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依法治教”的保障作用,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没有法律的支撑与规范,任何改革与发展都是难以深入和持久的。
程方平分析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的管理与规范主要是以政治文件和部门政策替代相关法律,以至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许多探索无法可依、许多关系无法梳理、许多问题无法参照解决,导致一些制度性漏洞、制度性障碍长期以来极大地影响和束缚了教育改革与发展。比如,一些必要的法规如《学校法》、《教育督导法》、《终身学习法》、《幼儿教育法》等至今没有出台;《宪法》中的教育部分、《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缺少与时俱进的必要修订。再如,相关法律有关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规定、高校负责大学生就业的规定等,存在明显的责权利不对等和赋权不合理等问题,也需要做及时的调整。
程方平认为,赋权不明确、与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难以契合,产生了教育经费的保障问题、学校乱收费问题、畸形择校问题、德育问题、学术腐败问题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应制定和完善教育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使教育改革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