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林英)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了对2009年度有关地方政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有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据悉,2009年度执法检查首次覆盖全国2859个县,这也是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说,被追究地方政府责任的有两类情形。一类是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纪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一资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同时,有26个县市区的国土管理负责人29人受到处分。作为土地监管主管部门,这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立案查处、不依法做出处理等监管不力的问题,对违反占用土地面积大、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负有直接责任。上述具体处理结果将在监察部网站上给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