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一卷的作者在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杂志”,但读罢此卷,不禁令人时而拍案叫绝时而又陷入沉思,其专业性、前瞻性、实证性和国际视野都是国内众多杂志所不能媲及的。
我国新《破产法》已实施了三周年,新破产法实施三年来重整制度产生的相关问题,可以归结为都是谈判机会的不充分所导致的,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从宏观上来看,在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转型背景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带有计划色彩的行政干预还发挥着一定的影响。只有理清司法、行政、立法和市场这四个方面的关系,破产重整才能有一个长足的进步。从微观上分析,商业谈判的基石我认为有两个,就是平等和效率。只有注重平等和效率的破产法律制度,才能保证当事人谈判的完全和充分。
这本书所收列的文章,一以贯之的中心思想就是如何降低当事人谈判过程中的谈判成本,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分条缕析的解读,如李曙光教授和王佐发老师的《中国破产法实施三年的实证分析》和郑志斌律师的《中国公司重整实证分析》,都从现实情况出发分析了增加谈判摩擦的立法和司法等方面因素,并提出了很好的完善建议。《中国重整程序中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和《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理论、现实与实用主义》这两篇文章讨论的是,在重整并不终结公司作为一个法律实体的存在,而要维持其继续经营最终摆脱困境的情况下,面对困境公司的治理结构已经失效,如何在当事人之间分配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以及这种结构的制衡机制。吴丹波副教授则就日航公司的重整案例讨论了美国跨界破产的立法问题。此卷共分为实证、理论、案例、业界和数据五个板块,佳作之多,不能在此一一列举,只能由读者们细细品味了。
《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一卷) 李曙光 郑志斌主编 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