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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08日 星期五

    打击教育乱收费须执行到位

    作者:赵 婧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08日 02版)

        教育部近日再次公布全国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同时强调,将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坚持“零容忍”、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结果。教育部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此举无疑会赢得民意支持,迎来叫好之声。

        放眼现实,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中小学补课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搞得人们眼花缭乱、心烦不已。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近6年间教育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与这些数据相印证,令人深恶痛绝的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持续报道,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有关禁止乱收费的文件也不知下发了多少,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地方的违法违规费用却照收不误。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履新时,各界对新部长提出的5个期盼里,就有“整治教育乱收费”这一项。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制定了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这些都表明,决策部门对整治乱收费有足够的决心与力度。我们期待这一次教育部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查快办,能够取得明显效果,切实清除收费乱象,让百姓的教育支出负担得到真正减轻。

        从已经曝光的案例来看,从学前教育、中小学义务教育再到高等教育,乱收费涵盖范围之广,收费依据之多,收费规定之模糊,无疑增加了治理的难度。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且愈演愈烈。面对如此情势,教育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社会力量协同治理,应当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方向。

        此次政府部门“零容忍”的明确表态,向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也是一个好的开端。在这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战役”中,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各级审计、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履职,媒体和公民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唯有方方面面切实行动起来,才能将乱收费清查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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