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邀嘉宾 孙 柳
编者按 “幸福”,自从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后,就成为军营内外的一个“热词”。一谈到军人,人们往往把他们与“艰苦”、“奉献”、“牺牲”这样的字眼连在一起。他们有“幸福”吗?他们该拥有“幸福”吗?怎样认识“军人的幸福”?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层政工教研室副主任孙柳从汶川地震中,网上广为流行的一首诗《妈妈别哭,我去了天堂》说起,与诸位读者“聊聊军人的‘幸福’”,提醒社会各界在这个问题上所应担负的责任。
追求幸福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更是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军人是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幸福”,自然就有别于一般人。
“豪饮孤独当美酒”
有人认为,快乐是幸福的基础。如此来看,军人要幸福,首先就要快乐。但实际对军人这个特殊群体而言,快乐与幸福,未必存在因果关系。
军人追求幸福,不能简单等同于追求快乐。
军人的幸福,很大程度在于体现社会价值。有人说:“军人的幸福,其实是身上的这身军装给的,老百姓对军人的评价高,军人的幸福指数就高。”汶川地震中,网上曾有一首诗《妈妈别哭,我去了天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中有这么一句:“可惜我等不及看到绿色的军装。”当人们发自肺腑的赞叹:绿色军装就是希望、金色军徽就是救星的时候,军人的幸福由此而生。这句诗,道出了军人幸福的深刻社会内涵。
军人的幸福,必然蕴涵着对自我的超越。提及快乐,人们往往会想到“趋利避害”,会想到身体的安康、生活的富足。而军人的生活显然不同:日日艰苦的训练,时时准备为祖国和人民自我牺牲。当一些人认为,中国军人这个强调牺牲奉献的职业与快乐毫不沾边,似乎也就不可能拥有幸福的时候,中国军人却享受着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超越自我的最大幸福。恰恰是对自身困苦的克服,使得他们拥有“豪饮孤独当美酒”的“幸福”;也恰恰是这种超越自我的追求,才使他们可能拥有“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倍增的幸福。
发展潜力实现的满足
有人曾问,军人从炮火硝烟中,从抢险救灾中,从日晒雨淋中归来,除了黑黑的脸庞、满身的泥伤,他们还留下什么呢?也有人问,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军人的收入可以跟谁PK财富?军人的个人价值没有满足,何来幸福?
然而,军人的幸福不在于暂时利益获取的快感,也不在于眼前舒适享受的满意,军人的幸福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潜力实现的满足。军旅生涯能够磨炼军人意志、培养军人素质、提升军人能力。《解放军生活》曾盘点过军人的优势,认为军营能够赋予每个军人至少40种优秀品质,这些品质是他们日后成功的潜在因素,尽管有些不是军人独有的,但经过军营的门槛,这些品质被强化了。联想总裁柳传志,万科总裁王石,海尔总裁张瑞敏,作家郑渊洁,导演冯小刚、陆川,央视主持人朱军、毕福剑等人身上无不流淌着军旅文化的血液。据统计,中国500强企业中有200余名老板是军人出身。
军人的职业生涯可以使他们拥有坚定意志、爱国精神、团队意识、强健体魄、吃苦耐劳、严守纪律、牺牲奉献等优秀素质,从而带给军人受用终身的财富,更可使军人拥有可持续的满足和幸福。
军人的幸福谁做主
俄罗斯著名剧作家罗佐夫有句名言,“人在履行职责中得到幸福。就像一个人驮着东西,可心头舒畅。”军人的幸福是基于特殊劳动的主观感受。军人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通过保卫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劳动果实来实现自身财富的创造。也正是因为军人劳动创造财富的间接性,导致军人的幸福更多的来源于其职责目标得以实现、责任价值得到认可的主观愉悦。
马克思曾经说过:“那些为最大多数人们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它是为大家献身;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真正的幸福并非个人的物质享受,而来自于为最广大的人民带来更广泛的福祉。军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诚地履行使命,进而在体味军人职业的意义和价值过程中,变得完美和高尚,同时也享受到了最大的幸福。
当然,军人的主观幸福感除了来源于自身的努力奉献外,还需要“经验赞扬”和“高尚的人们”肯定,还需要依赖社会对军人劳动的认可。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中,贵州一个地区道路全部阻断,春节快到了,工资发不到干部职工手里。最后,银行把200万元现金交给两名战士,背着麻袋翻山越岭去送钱。银行同志说:“绝对相信你们。”理解军人为国家和人民所做出的牺牲奉献,对军人的劳动给予肯定,对军人充分信任,把他们作为关键时刻的依靠。无数事实证明,军人的社会认可度越高,军人的幸福感就越高。
让幸福来敲门
幸福程度对军人的工作和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军人同样具有追求和创造幸福的权利。走上幸福之路,敲开幸福之门,军队和军人自身都大有可为。
追求幸福,绝不是放任欲望膨胀。有人开过一个公式:幸福=现实/欲望。在现实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欲望无穷大,幸福趋于零。合理引导军人“幸福期望”,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尤为关键。一方面,军队对官兵的幸福引导具有重要的责任。官兵生活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中,新观念、新问题层出不穷。思想政治教育应引导官兵加强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使他们主动适应军营生活、军人职业,从而把履职尽责、爱国奉献作为自己最大的满足。另一方面,官兵对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有着个人责任。要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主动调整自己的“幸福期望”,科学地确立人生目标,并努力实现,从而使自已的价值得到合理满足。
依赖于“社会教育”、“公民教育”,注重军队、军人家庭与社会的沟通,是提升军人幸福感的有效做法。美军的“军人配偶节”、“全国家庭日”和定期设定的“开放日”;俄罗斯军队的“士兵母亲”与官兵进行“座谈聊天”和“亲友告诫”;匈牙利军队在每年“母亲节”等活动中,增强军人的被关爱感、被认可感,使军人的幸福感外延,从而提升官兵安心服役、履职尽责的成就感。以色列军队规定,官兵的精神教育除了提高军队自身的战斗力外,还要在社会中充分展示军队的自身形象。他们每年把一些受过军队师资训练的女军人派到边疆居民学校点去任教,向国民灌输军队的价值观。实践表明,军人的思想和态度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的影响。因此,可以借鉴外军的有益经验,充分利用“社会教育”,提高社会对军人的认同感,增强军队的影响和威信,形成军人立足于爱国爱民,牺牲奉献价值观基础上的自我实现需要,从而提升军人特殊职业的幸福感。
古今中外的军队,都会运用一些精神和物质的手段来激励引导官兵追求军人的最大价值。明代戚继光的军歌中就唱道:“上救天子兮下救黔首,杀尽倭奴兮觅个封侯。”通过封侯拜相的许诺来刺激官兵们英勇杀敌。美军也运用多种荣誉勋章制度和较高的物质待遇,来引导官兵安心服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官兵,其价值取向更多的体现出重视公平、强调自我价值实现等特点。因此,在提倡军人精神层面幸福实现的同时,要通过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军人待遇体系、完善健全有我军特色的奖惩机制,使军人在良好的“职业环境”中,得到兼具物质与精神双重满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