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已于近日发布,不同产业划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并享受不同的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政策。
据了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相比《目录(2005年本)》更能体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经修订,《目录(2011年本)》条目区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其中,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新目录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例如,为体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纺织门类中,在高新技术纤维及应用条目的表述上明确提出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制品的开发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