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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31日 星期二

    339 林水英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31日   25 版)

        林水英,女,汉族,195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福建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

        “种菜就是种良心”,这是林水英的至理名言。她常告诫员工,小小一棵菜,关系到百姓的健康乃至生命,宁愿自己少赚钱,也不把一棵问题蔬菜带到市场。

        生长在福建莆田沿海农家的林水英,从小就对绿色蔬菜有种特殊的情怀。1982年,林水英联合村民承包土地种植绿色蔬菜。1996年,她创办了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绿色蔬菜的规模化生产。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品质,她不惜花巨资从日本、新加坡引进优质品种,与俄罗斯、蒙古等多家国外蔬菜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力推广无公害种植技术,并配备了全国一流的农药残留检测仪,一旦发现问题蔬菜,损失再大也及时掩埋处理。

        华林蔬菜基地实行“公司+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新型经营模式,每年与公司签约的农户有一万多户。林水英宁可自己受损失也不让农户吃亏。2006年,因技术壁垒出口蔬菜严重滞销,大量上市的甘蓝蔬菜降到每公斤8分钱,为了保护基地农户利益,林水英坚决按照原先约定的每公斤5角向农户收购,仅此一项就亏损了273万元。

        2008年底,我国南方爆发雪灾,北方市场出现严重“菜荒”。为了让北方群众吃上新鲜蔬菜,林水英不顾个人损失,果断决定将即将出口的近400吨蔬菜“出口转内销”。当这批蔬菜运到北方城市时,长期与她合作的经销商感动得热泪盈眶,逢人便夸她是“铁大姐”。有一年春季,莆田市涵江农民有近200亩西洋芹卖不出去,眼看就要烂在地里,菜农们心急火燎地找她帮忙。为了让乡亲们种菜有奔头,她冒着烂菜的风险收购了乡亲全部西芹,亏损20多万元。30多年来,林水英从未拖欠一万多农户的田租和万余名农民工的工资。

        林水英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种粮大户标兵等荣誉称号,当选为福建省第六、七、八届党代会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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