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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5日 星期三

    罗莹(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传播古代文学切忌过度诠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5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毕玉才)“古代文学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基,是铸就中国人文化品格的源泉与动力。我们在传播古代文学时,应怀有敬畏之心,切忌过度解构和歪曲。”在日前召开的一次古代文学研讨会上,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罗莹表示。

        罗莹说,当前古代文学的传播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各个层次的学校教育,二是书籍文本的传播,三是对各种古代文学作品的改编或再创造。这些传播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古代文学。

        罗莹同时指出,眼下的古代文学传播有两种现象必须引起人们注意:一是过度诠释,二是全盘否定。就前一种现象来说,由于古代文学是以古汉语为媒质的,因此必须进行诠释后才能为普通人所接受,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人往往用自身的理解甚至为了迎合某些人的需求,不尊重原典,肆意改造甚至歪曲古代文学,这可以说是对古代文学的过度诠释,也可称为解构。这种诠释使古代文学变味、变形,传给人们的根本不是传统的中华文化,而是解构后重新组合的杂糅货色,带给人们的是被误读的历史,被歪曲的真实。就后一种现象来看,古代文学是精华与糟粕俱存的,我们不能因为它的部分糟粕就全部否定它——事实上也否定不了,只要你是中国人,只要你生活在中国的大地上,受汉语文化教育,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无法和中国古代文学完全断绝联系。

        罗莹表示,上述两种现象源于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古代文学甚至古代文化缺少敬畏之心。而心怀敬畏之心、宽容之心,在尊重古代文学的基础上传承古代文学,恰恰是我们传播古代文学应秉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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