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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在首都各界纪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5月23日) 贾庆林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4日 04版)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纪念日。我们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与社会各界和西藏各族人民一起,隆重庆祝这一重大节日。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西藏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人士,向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指战员、武警西藏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所有为西藏和平解放和繁荣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一切关心和支持西藏发展进步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的命运始终同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联。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藏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遭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欺凌。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带来了西藏解放的希望曙光。1950年10月昌都解放,拉开了西藏解放的历史序幕。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和原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十七条协议”,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这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标志着祖国大陆实现了统一,标志着中华民族实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大团结。

        西藏和平解放,彻底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西藏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帝国主义势力觊觎已久,多次发动武装入侵,企图变西藏为自己的殖民地。遭到失败后,又勾结西藏少数上层反动分子,煽动、策划“西藏独立”,千方百计阻挠解放。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西藏为中国内政问题,任何外国无权过问。”“十七条协议”第一条明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根据“十七条协议”,我们废除了外国势力在西藏地方享有的特权,一举将其驱逐出西藏,使西藏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

        西藏和平解放,沉重打击了各种分裂势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从十三世纪起,历代中央政府都对西藏实行有效行政管辖,世界上也从未有任何一国的政府承认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1949年前后,西藏少数上层反动分子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公开进行一系列“西藏独立”活动,图谋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表西藏爱国进步人士和西藏人民致电中央,期望早日解放西藏。党中央和毛主席高瞻远瞩,果断作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决策,并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谈判。“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了“藏独”活动的可耻失败,沉重打击了分裂祖国的反动势力。西藏和平解放,维护了中国的统一,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西藏和平解放,为改变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创造了条件,开辟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道路。旧西藏实行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比中世纪的欧洲还要黑暗、落后。占西藏总人口95%的广大农奴和奴隶没有任何人身权利和生产生活资料,任凭农奴主阶级残酷压迫。“十七条协议”规定,“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使西藏人民看到了希望。特别是在西藏的人民解放军和工作队,大力开展生产贸易、修桥筑路、引进现代教育医疗等,为人民群众做好事,使西藏人民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了解,政治觉悟不断提高,要求改革的愿望日益高涨。这为1959年的平息叛乱和通过民主改革推翻压在西藏人民头上的封建农奴制,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没有西藏和平解放,封建农奴制的丧钟就不会敲响,就没有西藏百万农奴的翻身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开启了西藏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极大地促进了西藏各项事业发展。旧西藏极度封闭落后,没有公路,没有工业,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伴随着西藏的和平解放,人民解放军“一面进军,一面筑路”,在最短时间内先后修通了康藏、青藏、滇藏、新藏公路和西藏区内许多公路。古老的雪域高原第一次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医院、农业灌溉设施、牧民定居点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开始全面发展。没有西藏和平解放,就没有西藏的发展进步,更没有今天欣欣向荣的新西藏。

        同志们、朋友们!

        从和平解放到今天,西藏已走过60年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60年来,中央始终高度重视西藏的发展进步,关心西藏各族人民。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实现了西藏和平解放,完成了民主改革,使西藏从封建农奴制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为西藏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西藏实际的经济政策和改革开放政策,推动西藏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召开了中央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制定了一整套符合西藏实际、代表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开创了西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西藏工作方针政策,召开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树立了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的里程碑。在中央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开拓奋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西藏各族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继民主改革之后,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在西藏全面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和自主权,西藏先后制定了25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一大批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已经成为建设西藏、发展西藏的骨干力量。

        西藏经济走上了跨越式发展道路。经过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开放,西藏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从没有一家现代工厂,到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从没有一条公路,到初步建立起以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从古老的信差驿站,到建立起以光缆、卫星、网络为骨干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西藏经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城镇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农牧民全部享有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10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38.7元,27.48万户、140万农牧民住进安居新房。西藏的人均寿命从和平解放前的35.5岁提高到67岁。

        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坚持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等传统宗教活动有序进行,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充分尊重。国家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修缮了布达拉宫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重要宗教场所。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僧尼4.6万人,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保护和尊重。

        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藏语文得到广泛学习和使用,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家的支持、帮助下,《大藏经》等佛教典籍、《格萨尔王》等优秀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得到大规模的系统收集整理和出版,大批珍贵文物得到保护,独具特色的藏医藏药走向世界,藏族众多的传统节日得到保留和继承。

        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面加强。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总面积41.37万平方公里,居全国之首。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保护湿地600余万公顷。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力度,加强节能减排,主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雪域高原的碧水蓝天得到很好保护。

        60年沧桑巨变,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小康、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当前,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历史雄辩地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西藏才会有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抚今追昔,我们不会忘记作出和平解放西藏英明决策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的丰功伟绩将永世长存!我们不会忘记那些为西藏和平解放、发展进步、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英烈和“老西藏”,以及不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他们的感人事迹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们不会忘记为西藏和平解放作出特殊贡献的第十世班禅大师和阿沛·阿旺晋美同志,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值得我们世代传扬!

        同志们、朋友们!

        当前,西藏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也对西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对西藏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推动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一,全力推动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要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西藏支持力度的难得历史机遇,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努力在跨越式发展道路上迈出新步伐。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西藏经济实现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要着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支撑产业,加大重点区域开发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继续把建设生态西藏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放在优先位置,把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程度以及他们对生活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援藏工作的重点转向农牧区,把项目建设的重点转向直接惠及农牧民生产生活上,切实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使他们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坚决维护西藏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社会稳定,经济才能顺利发展,各族群众才能安居乐业。要始终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要深入揭批达赖集团,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达赖集团斗争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毫不松懈地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夯实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在西藏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藏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加强“三个离不开”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朋友们!

        西藏和平解放60年的历史丰碑已经铸就,迈向新征程的进军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扎西德勒!(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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