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人才信箱

    谁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18日   15 版)

        问:近来总是看到国家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效力的报道,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和条件吗?读者 赵广明

        答:根据《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具体界定条件如下: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5、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6、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7、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8、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内急需的特殊人才。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